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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秋千架秋千画,花溪大闹御街坊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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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还有不知死活的老大妈在那儿作妖。

“原来花家的姑娘是个母老虎,怪不得没人敢要,花家还想要招上门女婿,我看还是等下辈子吧。”一个跨着竹篮子买菜的中年妇女就是不服气,挺起腰杆,指着花溪的鼻子骂她。

“我跟你无冤无仇,你为何要惹我!”花溪的秋水瞳染上红色。

“我就是看不惯你。”那大妈也咄咄逼人,不肯退让。

“好一个看不惯,那我也看不惯你!”花溪用力一扬左手中的小红鞭,片刻间就抽翻了那大妈的菜篮子,那篮子里的菜洒得满地都是。

那大妈吓得双腿发软一下子就滑倒在了地上。围在一起的人群中也没有人敢吱声的,只听到那大妈在地上的哭喊声。

“打人了!打人了!还有没有王法了,打人了!”那大妈扑到花溪的腿上,死死地抱住,不肯放开。

“要不是我右手受了伤,看我今天不抽死你,叫你乱嚼舌根子。”花溪愤愤道,乱嚼别人舌根子还有理了。

“我要报官,我要报官。”那大妈死咬住花溪不放。

“报官就报官,谁怕谁。”花溪毫无惧色。

“要是我真打伤了你,我赔给你十倍的医药费,你放开我!”花溪伸腿就要挣开那个妇人的束缚。

“哎呀,我腿疼,我腰疼,这小姑奶奶下手可真狠呀!不给人活路啦!”那大妈真是觉得花溪好欺负,一个劲给自己加戏。

那妇人赖在地上不肯起来,花溪叫了两个脚夫将她抬到了衙门里。

刑房、招房、站堂衙役、排衙,齐喊堂威,堂役击堂鼓三声:“威……武……”

赤县(宋朝在京城内的县叫作赤县)县令身着官服从暖阁东门进来,落坐在官帽椅上。

他一拍惊堂木:“台下的可是原告金菱,被告花溪。”

“回大人正是民妇。”金菱跪在东边的石跪上。

“回大人正是花溪。”花溪也一并跪在西边的石跪上。

书吏在一旁的木案台上作着记录。

“原告金菱,所谓何事将被告花溪告上衙门?”县令正色问道。

“回大人,今早民妇在街上买菜,那姑娘见着民妇就用她的红鞭一阵抽打民妇,我躲都来不及。”说着那妇人在台下大声哭了起来,也不管脸面不脸面的了。

“你血口喷人,我哪里用鞭子抽你了,我只不过是吓乎吓乎你,打翻了你的菜篮子,我什么时候无缘无故打你了。”花溪争辩起来。

那夫人偷偷地剜了花溪一眼。

“再说,谁让你胡乱嚼舌根子了,我会没事找事。”花溪气不过,又说了一句。

“金菱,花溪打你了,可有证据?”赤县县令在台上问台下的金菱。

“有,是在对面翠玉坊里干活的伙计,李立。”金菱啜泣着说道。

“来人,传,李立。”赤县县令发话传证人。

“台下的证人是否是李立?”赤县县令问道。

“回大人,正是草民,李立。今日早晨,我在翠玉坊里干活时,听见街上吵吵嚷嚷的,就走过去看看。过去一看,我看见那金菱躺在地上,篮子里的菜洒了一地,那个姑娘嘴里还恶狠狠地说道‘要不是我右手受了伤,看我今天不抽死你,叫你乱嚼舌根子。’事情就是这样子,后来的事想必大人也知道了。”李立说完就下去了。

“花溪,你还有何话可说。”赤县县令下令就要收了她的小红鞭,“花溪,你可知罪?”

“我打她,笑话,她全身上下好好的,就凭一个伙计的话就定了我的罪。”花溪哂笑道。

“强词夺理!来人,拿下罪人花溪,笞二十,罚金白银一两以作赔偿。”县令一拍惊堂木,急不可耐地就要定花溪的罪。

“你这个县令好生糊涂,既然这样也就怪不得我了,我要拆了你这个衙堂。”花溪用左手紧了紧她的小红鞭,怎奈今日右手不便,还要自己多费些气力教训这个糊涂的县令。

“你好大的胆子,来人,给我拿下她!”县令彻底被花溪激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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